资源帮助>>FAQ(常见问题汇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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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图书馆书库查询终端可查询哪些信息? 2. 读者个人信息的阅读、修改。 3. 关于最新图书的查询。 4. 读者能否向图书馆提供征订信息? 5. 借书证的办理。 6. 借书证遗失怎么办? 7. 上海市文献资源共乡协作网通用阅览证的办理。 8. 读者离校怎样办理相关手续? 9. 由于专业需要,想看的图书在本馆没有收藏,该怎么办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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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中外文图书分别馆藏于图书馆的哪些区域? 2. 在外文阅览室可查阅哪些资料? 3. 在经济阅览室可查阅那些资料? 4. 在法学阅览室可查阅那些资料? 5. 在社科阅览室可查阅那些资料? 6. 如何利用阅览室的书刊? 7. 在法学阅览室、经济阅览室和外文图书阅览室阅读中外文图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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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者,归还时将进行停借处理。超期总天数在2个月内者,停借半个月;超期总天数2-4个月,停借1个月;超期总天数4-6个月,停借2个月;超期总天数6-9个月,停借3个月;超期总天数9-12个月,停借4个月;超期总天数12个月以上者,停借6个月。 停借期满后,方可恢复借阅权限。同时,为了更好地体现“以读者为本”的服务理念,图书馆将对在图书超期15天之内办理归还手续的读者实行免予处理的优惠措施。 可以续借。在到期之前15天内,可自己通过图书馆查询系统进行网上续借或带上您想续借的图书,前往借书处进行续借,但图书过期后计算机将不予续借。如果此书没有被别的读者预约,您就可以续借。续借期限和原借期一样,一般每本书只能续借一次。 当书刊在到期前15天内可进行续借。续借图书时可以不持借书证,可在“读者信息查询”(即“我的图书馆”)的读者个人信息中实现,每本图书只能续借一次。 还书时应确定是否超期,待管理员在电脑上将归还信息处理完毕,示意无异常时方可离开。 预约的前提为该书全部借出;读者可首先在“读者信息查询”(即“我的图书馆”)中登录,然后在“书目检索”中查到该书详细信息并选中,然后点击预约即可。书刊到馆后保留5天等待读者前来执行借书手续,为方便工作人员及时通知,请留下个人联系方式(电话或E-MAIL)。 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,可顺延至新学期开学一周以内办理归还手续。 读者若有书刊遗失,应及时报失,报失后应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,若赔偿原版本图书,只需交原版本图书;否则,则以书刊价格的若干倍赔偿,具体参照本馆“读者违章及文献遗失处理办法”中具体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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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图书馆的书库大厅放置了查询电脑,这些电脑都是通过校园网连通图书馆主页的Web查询终端。读者可在这些终端上查找图书馆的馆藏图书和期刊目录数据、典藏数据(图书库室分配、外借情况)、本人的借书状况等信息。还可以通过这些电脑浏览校园网上各种内容,包括光盘数据库、网络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等。在那里你还可以看到图书馆最新购买的新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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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外文图书分别馆藏于:经济阅览室(213)、法学阅览室(205)、社科阅览室(211)、外文阅览室(218)、现刊阅览室(203)、电子阅览室(201)、考试阅览室(222)、国内外教材参考阅览室(224)。 由于我校的专业性,外文书刊阅览室的藏书集中于经济、管理、金融、物流、法律以及英语学习、世界文化地理等方面的书刊,相信对你的专业学习会有很大的帮助。外文书刊阅览室目前有英文期刊90余种及近万册原版外文图书。室内备用词典、英文词典等参考工具书供读者查用。读者凭学生证或借书证可以浏览、复印,但不能外借。 经济阅览室着重收藏经济类图书、期刊及中文报纸。阅览室收藏图书馆中所有经济类中文图书,每种一册。 法学阅览室容纳了1万余册藏书,以及法学期刊45种、检索机4台。该阅览室融法律类图书、期刊和电子书籍数据库的利用为一体。 社科阅览室主要收藏包括政治、哲学、历史、文学、语言、教育、计算机等各类目的图书。 所有阅览室的书、报、期刊均不外借。但是,对感兴趣的书报期刊您可以复印。如果要复印资料,您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复印请求,经登记、押证后,前往复印地点复印(经济阅览室213提供复印),复印的书、报、刊务必立即归还。 读者在阅览室查阅图书,每次限取两本,阅读完后,如果忘记书本原有位置,请置于指定书车上,不要乱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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